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活动,评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1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10名,此次评选活动由市人事局具体组织实施,分五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4月---2010年8月),二是推荐申报阶段(2010年9月),三是组织考核阶段(2010年10月---11月),四是评选公示阶段(2010年12月),五是表彰奖励阶段(2011年1月),通过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表彰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广大公务员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争创人民满意的业绩,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为促进松滋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田生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