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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须知
编辑:公安局 日期 2010-05-19 11:45:26 :已阅:65
办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须知
 
     一、办证条件

     1、厂区布局和厂房建筑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生产各工序操作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完善;
     3、保卫组织健全;
     4、具备相应的爆破技术人员。 
    二、使用表式:《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表》
    三、需提交的证件或证明材料
    1、省、市主管部门批文;
    2、各项制度;
    3、设计图纸;
    4、人员名册及质量合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填写《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表》,由上级主管部门、消防部门签署意见,经市()公安局审核,报省公安厅审批发证。
    五、办结时间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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