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9日至10月12日,市政府组织专班对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情况表明,此次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水上交通安全明显加强根据松政办电(2007)25号文件安排,七月中旬以来,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洈水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海事机构,迅速行动,在全市全面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洈水开发区管委会、洈水镇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市海事处积极配合,扎实整改洈水地区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目前,洈水的两个旅游公司在全市率先进行了强制性的乘客保险,洈水地区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普遍提高;洈水镇、八宝镇、水利局等单位,专项整治安全责任书签到了村组,签到了学校,签到了学生家长和渡工;涴市镇邀请长江海事局和地方海事处联合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效果明显;纸厂河镇的专项整治责任也基本到位。总的来看,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都专门下发了文件,召开了动员会,全方位开展了整治,全市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安全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安全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系数得到很大提高。
二、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要进一步完善今年以来,市地方海事处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全面开展了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全市61道渡口有近40道已经达标,60余艘渡船有近50余艘得到了整治,为全市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带了一个好头。但是,由于财力的问题,部分乡镇渡口渡船安全基础设施依然较差,如南海镇的三垸、林家沟两个渡口,人证船证几年未审,并且还是木质船和自然坡岸,安全隐患比较突出。
三、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进一步深化松政办电(2007)25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必须切实做到“方案、领导、机构、人员、职责”五到位。在检查中发现,虽然大部分乡镇都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方案,但有的单位的专项整治流于形式,致使隐患长期存在。全市被检查验收的13个单位中,只有洈水开发区管委会管辖的两个旅游公司的游船购买了乘客保险和收取了安全风险金,只有涴市镇对渡船每船收取了一千元的安全风险金;水利局管辖的北河水库的“三无”木质船有13艘之多,违章渡运乘客现象时有发生,专项整治没有到位。违章渡机动车、无证人员替渡、非法运送游客等现象没有杜绝,老城镇何家渡口、纸厂河镇桂花树渡口、万家乡雷井口渡口比较严重,洈水亦存在偷运游客现象。水上交通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市政府要求务必引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政府文件精神,切实对人民的生命财产负起责任,认真吸取“7.11”水上交通翻船事故教训,扎实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要针对检查验收查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做好辖区内的水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船舶保险和安全风险金要迅速落实;对违章渡机动车的渡船要重点盯防,坚决打击;对非法替渡的要立即纠正;对非法渡运游客的要严肃查处;安全专项经费没落实的要迅速落实;人证船证不齐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各地要将安全隐患整治情况于一个月内书面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附件: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验收检查情况通报表附:
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验收
检查情况通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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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实得分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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洈水开发区 |
90 |
张柯舒的游船要取缔、缺应急预案、旅游公司管理办法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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洈水镇 |
90 |
渡船未投保、马石渡口有替渡现象,未收取渡船安全风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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涴市镇 |
95 |
游船未投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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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道观镇 |
85 |
渡船未投保,未制定应急预案,未收取渡船安全风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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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乡 |
70 |
渡船、渡工未办证,船未检验,缺救生设施,未收安全风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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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
70 |
缺整治方案、渡船未投保、缺安全学习记录、未收取安全风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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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镇 |
75 |
整治措施未到位、渡船未投保、非法渡机动车、未收取安全风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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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宝镇 |
85 |
渡船未投保、安全设施设备摆设不合规、未收取安全风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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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镇 |
80 |
渡船、渡工未办证,船员培训督促不到位,渡船未投保和收取风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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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口镇 |
90 |
渡船未投保、未收取安全风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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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厂河镇 |
85 |
渡船未投保、未收取安全风险金,存在父替子渡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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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
75 |
渡船未投保、未收取安全风险金,鱼船民船渡客,存在“三无”船 |
送:市“四大家”领导
发:各有关乡镇,洈水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