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积极发展品牌经济,着力解决全市商标总量少,发展慢,影响力小的被动局面,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的意见》(荆政发〔2007〕22号)精神,现就我市实施商标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意义商标品牌是企业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在市场和资源不断向品牌集中的趋势下,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形成优势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客观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抓、社会联动”的要求,加大扶持培育力度,积极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引导企业向管理要效益,向品牌要利润,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主导产品和主导产业为重点,以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活动为载体,以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充分调动各类经济主体的积极性,集中力量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名牌产业、名牌行业、名牌基地,带动全市经济向市场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全面提升我市综合实力和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按照“总量增长,类别增多,品牌增加”的要求,2007—2009年的总体目标是: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填补我市驰名商标的空白;争创湖北省著名商标5件以上,培育荆州市知名商标25件以上;全市注册商标达到150件以上,其中农副产品商标达到50件以上,集体商标1件,地理商标1件。
三、工作措施
(一)夯实基础,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注册商标。企业是实施商标战略的主体。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举办商标论坛、专家研讨、法律培训、参观学习等活动,充分调动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通过引导,使企业充分认识商标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自我品牌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商标的开发、包装、宣传和经营,努力提高商标信誉度和市场占有率。工商部门要积极推行“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告知书”等商标行政指导制度,指导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尽早申请商标注册,为扩大商标总量夯实基础。一是会同经济部门,抓好精细化工、纺织服装、包装物印制等重点行业的商标注册和培育,支持一批具有高新技术和产品优势的工业企业做大做强。二是会同农业等部门,有重点、有计划地引导“八宝棉”、“上明柑桔”、“云祺生猪”、“滋宝西瓜”、“王家桥蜜柚”、“麻水豆皮”、“洈水鱼业”等一批富有特色、形成规模、有知名度的特色产品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支持农业大户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牌经营,扶持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三是会同文化、旅游等部门,引导开发“洈水”系列文化旅游商标。
(二)分类指导,鼓励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各地要充分挖掘企业已注册商标的潜力,建立健全梯级争创机制。要优先认定一批具有区域优势和产品特色的企业商标为“荆州知名商标”,积极引导“金箭”、“龙世交”、“双七”、“古环”、“鄂松”、“云祺”、“望春花”等龙头企业、利税大户以及支柱产业争创“湖北省著名商标”,重点指导“白云边”争创“中国驰名商标”。要形成以驰(著)名商标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链,推动产业集聚和招商引资,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三)整合资源,扶持企业盘活商标。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商标情况普查,研究闲置商标救济措施。对“君健”、“延华”、“碧松”、“雾波”等知名的闲置商标迅速明确权属关系后,由政府委托主管部门统一管理,防止企业无形资产流失。对已形成产业特色的地区,要积极整合资源,推进注册集体商标,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打造优势产业品牌基地。
(四)加强指导,帮助企业自我管理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企业的知识产权,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工商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强内部商标管理,将其纳入企业产权管理范畴,对商标的设计、申请、注册、印制、保管、发放、使用、变更、转让、许可等一系列环节加以规范,并设专人管理。要积极推动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产品的档次和商标的美誉度。在企业改制、转产、破产、合资和质押等经济活动中,督促企业进行无形资产评估,并依法办理变更和转让手续,防止因企业商标使用管理不当造成无形资产流失。
(五)依法监管,维护企业商标专用权。对商标的保护,是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环节。市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打击假冒、侵犯商标权的违法行为。要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打击和规范相结合,着力治本。要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档案,对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称作为企业字号申请登记的,除权利人授权外,一律不予核准。对涉及侵害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权的举报和投诉案件线索,要及时受理、快速处理。对带有苗头性、复杂性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案件,要及时发现、化解、处置。
(六)加强领导,营造良好的商标战略实施环境。实施商标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紧迫而长远的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实施商标战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财政、工商、质监、经济、人民银行、商务、农业、科技、文化、旅游、税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松滋市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组织领导。各地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研究制定本地商标发展规划及相应的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商标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召开工作联系会议,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实施商标战略工作,参与解决企业的商标争端事宜等。工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和创立高知名度商标,帮助企业做好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申报工作;经济部门要将企业商标列入重要的资产组成部分,防止企业在资产重组中出现商标资源的流失;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要落实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信贷方便的政策措施,制订有关运用商标进行投资、抵押等融资活动的制度,为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要积极扶持、帮助和指导品牌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通过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优质服务,为企业加快实施商标战略创造一个健康、有序、宽松的环境。
二○○七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商标战略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松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