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10年市政府大事实事的通知
 
中国松滋政府门户网站  www.hbsz.gov.cn  200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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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坚持每年为人民群众办理大事实事,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2010年,市政府将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继续坚持为民办理大事实事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按照“总体受益、量力而行、当年办结、群众满意”的原则广泛征集。建议的大事实事应从人民群众最期盼、最急需的问题着眼,从解决人民群众实际生活、生产困难入手,尽量做到向城乡困难群众倾斜、向弱势群体倾斜,力求覆盖面广、群众受益面大。在资金筹措上,应充分考虑我市实际和财力情况,不作超能力的承诺。建设时限原则上应在2010年内完成,个别确需跨年度的,也不宜过长。

二、征集对象

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广大市民,在松滋工作的外来人员以及松滋籍在外工作人员。

三、征集渠道

(一)各地、各部门向市政府直接报送征集建议和意见。

(二)在松滋电视台、荆州日报《松滋新闻》上开辟“我为市政府建议”专栏,开通征集热线。

(三)在松滋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和设置电子信箱。

四、征集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集思广益,采取多种形式,向本地本单位干部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对收集的建议或意见要认真汇总、筛选,并召开班子成员会认真研究,提出2010年市政府大事实事的意见或建议。在报送建议或意见时,要注明大事实事名称、主要工作任务、资金安排、工作措施等,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公开征集内容、方式、时间,力求得到广大市民的广泛关注和踊跃参与。

(三)此次征集大事实事的活动时间为111日—1120日。各地、各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必须于1120日前将大事实事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汇总,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综合科6217972

秘书科62223836222757(传真)

E-mail:szsrmzf@126.com

 

 

松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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