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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物价局、文明办联合开展价格诚信活动
中国松滋政府门户网站 www.hbsz.gov.cn 2008-06-11
为提倡价格诚信,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诚信松滋、和谐松滋的建设,松滋市物价局与市文明办联合发文,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 “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本次评选活动主要以松滋辖区内流通业、物业管理、医疗卫生等行业作为参评对象。凡具有合法经营资格,认真遵循价格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且近一年内无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活动成立了由行政管理部门代表、专家、行业主管部门代表以及消费者代表组成的“价格诚信单位”评审委员会,对参评者的价格诚信情况进行评审,评选活动每两年组织一次。对获得松滋市“价格诚信单位”称号的,市物价局将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凡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不能恪守价格诚信标准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进行处理,并撤销其“价格诚信单位”称号,二年内不能再参与评选活动。本次活动旨在大力弘扬价格诚信的风气,不断增强经营者诚实守信的意识,形成价格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共识,带动更多的经营者走上价格诚信之路,也为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添上鲜亮的一笔。
来源:中国松滋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网站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