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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中国松滋政府门户网站 www.hbsz.gov.cn 2008-06-21
| 事项名称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
| 受理单位 | 国税局 | ||
| 办理流程 | 1、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 2、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 3、主管税务机关审查与决定; 4、送达。 | ||
| 申报材料 | 1、领取并填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审批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 ||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 法律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1]57号) | ||
| 表格下载 | 表格样例 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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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松滋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网站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