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及年检审核
中国松滋政府门户网站 www.hbsz.gov.cn 2008-06-21
| 事项名称 | 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及年检审核 | ||
| 受理单位 | 经济商务局 | ||
| 办理流程 | 1、初审; 2、申报。 | ||
| 申报材料 | 1、采矿许可证; 2、矿井生产系统符合国家规定的煤炭安全规程证明材料; 3、矿长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的矿长资格证书; 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5、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设施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6、实测的《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 7、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评估报告; 8、煤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开采方案; 9、有计划开采的矿区范围、开采范围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 10、企业章程; 11、审批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文件材料。 | ||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 ||
| 表格下载 | 表格样例 或说明 | ||
来源:中国松滋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网站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