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及年检审核
中国松滋政府门户网站  www.hbsz.gov.cn  200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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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及年检审核
受理单位 经济商务局
办理流程 1、初审;
2、申报。
申报材料 1、采矿许可证;
2、矿井生产系统符合国家规定的煤炭安全规程证明材料;
3、矿长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的矿长资格证书;
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5、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设施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6、实测的《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
7、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评估报告;
8、煤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开采方案;
9、有计划开采的矿区范围、开采范围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
10、企业章程;
11、审批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文件材料。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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