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2010年松滋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
一、概述
201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条例》要求,共发布政府主动公开信息12029条。其中,政府文件类共公开“市人民政府令”6个,“松政发35个”,“松政办发27个”;16个乡镇公开政府文件452个;市直各部门公开文件540个。各级各部门都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开了部门职能、领导、内设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全市公开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类信息共288条,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98条,公开服务企业、服务市民信息共2311 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及办理流程全部通过市政府和部门网站、行政办事大厅的公开栏及便民宣传资料进行公开。公开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37条。发布政务信息(政府及部门工作动态信息)2300条。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栏目对属于政策咨询类的处理件109件,全部在网上公开,占总量57.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市政府网站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邮件及网上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未收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没有减免费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条例》实施2年多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处在不断改进和完善的过程中,工作上存在一些不足问题。
一是少数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存在被动应付的情况,有分管领导,无负责科室,缺乏对全系统信息公开有效的指导与管理。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少、公开渠道单一的现象,注重网上公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信息不够。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一些单位存在应公开没公开、公开不及时、公开效率不高的问题。
对照《条例》,结合政府信息公开面临的新形势,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在完善公开形式、加强管理监督等方面作进一步改进。
一是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群众关注度高,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将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可靠保证。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督促检查。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讲座、以会代训等方式,分类别、分层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坚持动态的公开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现场查阅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按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流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研究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细则,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
四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和改进信息公开的手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整合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资源,形成网络式信息公开格局。
五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以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成立一支专门的高素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沟通协调及各项保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社会效益的提高。发挥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松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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