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决定自2020年1月21日起,在湖北省新设立的登记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比有哪些变化、新办纳税人用什么软件开具电子专票……9张图带你读懂“专票电子化”,赶紧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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