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07-31
信息来源: 松滋新闻
7月3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覃文忠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张炜任松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卢道勇任松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29人,实到2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有关人事议案和有关拟任人选作的拟任职发言,审议有关人事议案。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张炜为松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市长,决定任命卢道勇为松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其他有关人事议案,决定接受汪卫同志辞去松滋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李金海、李一鸣同志辞去松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会上,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岗、王红、苏振德、杨德军、代阳云、黄元军参加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谢春雨,市人民法院院长姚国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春霖,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松滋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5年7月31日松滋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炜为松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卢道勇为松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松滋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汪卫同志辞去松滋市人民政府
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汪卫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松滋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松滋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汪卫同志辞去松滋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松滋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接受李金海同志辞去松滋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李金海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松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松滋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金海同志辞去松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松滋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接受李一鸣同志辞去松滋市人民政府
根据李一鸣同志因挂职期满、工作变动辞去松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松滋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一鸣同志辞去松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松滋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张炜同志为松滋市人民政府
代理市长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松滋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张炜同志为松滋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