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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恶势力团伙聚众斗殴 13名被告人受审

发布日期:2018-11-16

信息来源:中国松滋政府门户网站

自中央、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松滋市检察院始终坚持“除恶务尽与坚守法治相统一、案件办理与综合治理相统一、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相统一”的原则,依法对涉黑涉恶案件从严从快处理,高质高效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犯罪,全力以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11月15日上午,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李大为、谭杰等13人涉嫌聚众斗殴案提起公诉,松滋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案情简介:

2017年10月25日,邓某与杨某在本市某KTV发生争吵并打斗,邓某将杨某头部砸伤,杨某为此怀恨在心。11月23日,杨某邀约被告人谭杰等人与邓某发生打斗,致邓某受伤,邓某拿出自制猎枪与杨某对峙,双方被众人拉开后各自驾车离开,随后双方又电话联系在本市城东工业园约架。

当天20时许,杨某邀约谭杰等十余人,手持钢管、砍刀、“秒子”(类似红缨枪),同时,邓某邀约李大为等十余人,也手持钢管、“秒子”工具,在本市某工厂附近,双方开始打斗。手持猎枪赶到的邓某下车后,朝对方冲过来的人群开了一枪,杨某站起来查看情况时,邓某开了第二枪,致杨某左胸中弹后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杨某于当晚死亡。经鉴定,杨某系被他人用自制猎枪射击胸部致心脏破裂死亡。

为确保办案质量、增进办案效果。松滋市检察院“捕诉一体模式”专业化办案组提前介入,全面审查案件材料,补强证据、完善证据,强化办案措施、确保办案质量、增进办案效果。该案的办理,彰显了松滋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决心,回应了社会公众对扫黑除恶的高度关注,展现了该院依法开展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果。

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悉,松滋市检察院按照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止目前,该院共受理涉黑恶审查逮捕案件13件28人,批准逮捕34人,其中,追捕8人,不批准逮捕2人;受理涉黑恶审查起诉案件8件25人,提起公诉4件18人,追诉3人,移送荆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3件3人,在办1件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