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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特大非法采砂涉黑案一审公开开庭

发布日期:2019-11-28

信息来源:中国松滋政府门户网站

历时3年,横跨9省,10艘船联合,疯狂盗采卵石、金砂等矿产品,涉案金额1.28亿——这起长江流域特大非法采砂涉黑部督案件,于2019年11月27、28日,在松滋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郑某平拉拢贺某坤、何某、张某平等人,于2014年组成联营船队,利用刑满释放人员周某生,并雇佣另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暴力支撑,驱赶外来船只,逐步形成了以郑某平、贺某坤为组织、领导者,丁某波、周某平、张某平、周某生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利用10艘采砂船,采取打压不服从管理的采砂人员,驱赶外来采砂船只等手段在长江水域非法开采金砂和卵石等矿产品,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案件6起,致1人轻伤,多人财物受损。

公诉机关认为,该组织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控制长江水域非法采矿行业,称霸一方,对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河道行洪、堤防安全、河势稳定造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生活、经济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责任。本案中涉及水利、港航部门公职人员“保护伞”将一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江委水利专家指出,非法开采砂石会直接改变原河床的形态,影响长江防洪安全及河势稳定,可能引起无法预料的灾害危险。长江素有“黄金水道”之称,采砂废弃物会造成原航道航行条件发生改变,影响本河段的通航能力及通航安全;江砂具有保护河道、储蓄水源、过滤污染物、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作用,盲目开采对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水质和水生态保护会产生不利影响。

庭审中,审判长逐一向被告人进行讯问,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听取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庭审最后,12名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最后陈述,多数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以及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湖北日报等中、省、荆州媒体记者和被告人亲属300余人旁听了庭审。

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黄庭松,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志坚,荆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杨德智,以及我市领导黄祥龙、伍昌军、唐敦浩、苏朝晖、徐忠德、王中华在松滋市人民法院观摩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