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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诺!你监督(一)

发布日期:2020-08-11

信息来源:中国松滋政府门户网站

优化营商环境,是举国一盘棋的决策部署,是上下一条心的政治命令,是汇聚一股劲的首要抓手。

以营商环境建设的扎实成效,集中精力把松滋建设成一片投资兴业的热土。7月31日,市委书记黄祥龙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上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作出以下要求:

一、打开解放思想“总开关”,用思想上的“破冰”推进营商环境上的“突围”;

二、始终坚持以问题导向为出发点、以解决问题为落脚点,找“病源”、拔“病根”;

三、必须明确工作目标、把握工作节奏、瞄准工作重点、建立工作机制,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全面升级;

四、全市每月开展一次营商环境考核评估,让企业对部门的服务进行打分,营造服务至上、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五、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秉承“三不”追求,发扬“三干”精神,扑下身子抓落实,争当复兴荆州的“实干家”。

思想大洗礼、问题大起底、服务大提升、效能大比拼、作风大转变,我市首批8家单位对市民作出公开承诺。

松滋市场监督管理局

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

为不断优化服务举措,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提高登记注册效率。正确处理好保障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四大”安全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大力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松滋市场监管局诚请社会各界监督并郑重承诺: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实行企业开办“5210”标准。实现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5个事项、企业开办2个办事环节(一表申请、一窗发放)1天内办结,零费用(免费制发一套公章)。精简环节,8月底前实现线下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全覆盖”和线上企业开办专区“全贯通”。压减材料,8月底前全面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出件”服务标准。进一步完善在全市推行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制发一套四枚公章。

2.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清理压减各类审批和许可事项,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照后减证”和“准入”“准营”同步提速。完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按照能减尽减、能合则合,将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

3.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对企业注销流程、材料规范、条件时限等实行清单式指引,实现提交材料精简40%以上、办理时间压缩60%以上,对于适用简易程序注销的企业,实现即到即办。

二、推行“互联网+监管”,实行监管全覆盖

4.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对同一企业的多个监管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严格涉企检查,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等情况外,其他各类检查全部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不得随意实施行政检查,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

5.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严格落实“安宁生产日”“重大行政处罚报备”等制度。除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异地转办或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外,对同一家企业现场执法检查一年不超过一次。

三、搭建“12345”政务服务平台,健全沟通服务机制

6.畅通企业和群众诉求渠道。对“12345”热线平台所派发的工单落实“1个工作日签收、一般问题4个工作日办结、疑难问题10个工作日办结”,杜绝差评工单,对“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好差评工单,建立常态化网络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机制,通过微信、新闻媒体等渠道,广泛收集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反应和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分办、督办和反馈。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企业在网络发布的有关诉求。

四、全面清理行政处罚事项,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

7.严格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对重复处罚、标准不一、上位法已作调整的事项及时进行规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行文明公正执法。落实行政处罚预警制度,对市场主体审慎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首次轻微违规经营行为及时纠正的免予行政处罚。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报告制度,对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商贸企业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必须报告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责无旁贷,永远在路上。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查找工作短板,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以更好的工作作风,更优的服务举措,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为松滋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承诺单位:松滋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0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住建局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现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依法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法规、政策,坚定不移地落实省、荆州市、松滋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依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时限承诺。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审核、备案等事项和手续一律取消,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制度。

二、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行松滋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规定,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环节与时限只减不增;实行消防、人防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质量安全监督与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自申请之日起3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整顿市场秩序,营造公正环境。规范建筑市场,促进行业发展,大力整治勘察设计、建设监理、质量检测、造价咨询、建筑施工、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杜绝乱收费、乱摊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加快职能转变,创新服务方式。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观念,规范服务行为,改进服务方式,推行预约办理、容缺预审、网上审批、限时办结等举措,做到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对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坚持特事特办,畅通绿色通道,全程保姆式服务,做到提速快办、积极协办、跟踪督办。

五、坚持问题导向,切实亲商助商。针对建筑业、房地产企业发展环境的状况,加大服务力度,积极解决实际困难,全力以赴保驾护航。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回访和投诉受理等制度,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社会各界郑重公开承诺:

1、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作为。认真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高标准服务企业和群众,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2、坚持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案件,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快速办理。做到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不推诿、拖拉,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

3.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实行网上审批。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依托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实行“跑一趟”或“零跑腿”,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一门受理、一次性告知、容缺预审、网上审批、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动态管理。

3.规范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予以取消。对审批、备案事项,保证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要求的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环节基础上,不增设任何附加内容,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要件、优化审批流程。

4.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查封、异议、抵押注销、更正、换证登记业务即来即办,首次、转移登记业务不超过3个工作日办结,抵押及其他一般登记业务压缩至2个工作日办结。进一步压缩办理环节,除需要现场核实的情形外,其他业务的环节为申请受理和缴费领证2个环节。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

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规范纳税服务行为,提高税务机关机关工作效能,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承诺:

第一、落实税收政策。用好、用足、用活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为奋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税务力量”和“税务智慧”。

第二、做到公开办税。采取各种形式,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收政策、执法程序、服务规范、处罚标准、廉政纪律、投诉电话、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

第三、压缩办理时间。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简并申报次数,压减涉税事项办理时间。实现纳税人年纳税次数平均不超过6次,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进一步压缩10%,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第四、实行限时办结。对于新办户涉税服务,采用“套餐式”办税模式,落实新办户全程专人辅导工作模式,演示开票、辅导申报、宣传政策。实行企业开办“210”标准,真正通过“一事联办”机制和“一窗联办”工作方式,将开办时间控制在一日之内。

第五、健全税收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容缺办理制,继续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

第六、加强作风建设。经常走访并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文明规范执法,热情高效服务。办税大厅税务干部,在工作时间做到统一着装. 上岗、统一挂牌服务、统一文明用语、统一操作规范。

第七、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税务人员违反本承诺规定者,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按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行政管理责任制等有关规定从严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诺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

2020年8月5日

以上承诺
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16—62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