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 等相关规定,现将松滋市洈水至洈水水库旅游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环评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松滋市洈水至洈水水库旅游公路项目(项目代码: 2020-421087-54-01-031227)
建设单位:松滋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北起于洈水镇团山口村,与洈水旅游快速通道(355 省道)平交,利用洈河大道规划走廊带,向南与街杨线平交,跨洈水河后经杨家河村、麻砂滩村,在大岩咀社区与环坝大道相交,折向西利用环坝大道走廊带,向西跨洈水河后在北闸村四组与拟建的环湖北线顺接,全长约 7.46 公里。建设内容包含道路、给水、排水、桥涵、绿化、交通、照明等。
公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K0+000+-K4+970.891段路基宽40米,K4+970.891-K7+458.477段路基宽25米,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城市-A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交通动输部《公路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地点:松滋市洈水至洈水水库
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 54236.6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松滋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利 1361725680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湖北楚天焕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行政服务中心商务楼305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时武 18972327999
邮箱:971127891@qq.com
四、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松滋市洈水至洈水水库旅游公路项目,根据本项目特点及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概况,根据环评导则及技术规范、公众参与有关要求,本次评价主要关注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如下:
(1)生态环境:本项目生态环境主要关注施工期和运营期内机动车运行等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地资源、周围动植物及自然环境的影响及其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2)水环境:本项目水环境主要关注施工期砂石材料冲洗及混凝土搅拌等排放的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营运期机动车尾气中的有害物、交通事故或路面状况不良导致车辆泄露的汽油、机油或装载的化学药品等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的影响及其污染防治措施;
(3)声环境:本项目声环境主要关注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砼拌和机械、老路破碎机械等)和运输车辆运行时辐射的噪声及营运期由机动车排气、引擎运转、车轮与路面的摩擦等原因产生的噪声对项目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及其污染防治措施;
(4)大气环境:本项目大气环境主要关注路基施工作业中产生的固体总悬浮物、汽车行驶引起的地面扬尘,以及材料装卸、运输、堆放及拌和过程中产生的物料扬尘,还有沥青熔融、摊铺时产生的烟尘及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等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及其污染防治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对于工程选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
(3)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4)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5)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路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函 (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与建议。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建议向工程的设计、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本项目公示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第一次环评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全过程。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