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学校食堂经营不合格餐具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 发文日期: 2021/11/22 |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学校食堂进行了餐饮具安全监督抽检,其中松滋市八宝镇杨林湖幼儿园、松滋市八宝镇群星幼儿园、松滋市八宝镇永久点点幼儿园食堂使用的部分餐饮具检验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0月,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松滋市辖区内学校食堂使用餐具进行了安全抽样,送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其中其中松滋市八宝镇杨林湖幼儿园、松滋市八宝镇群星幼儿园、松滋市八宝镇永久点点幼儿园食堂部分餐饮具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违法行为处置情况。本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5日向各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当场处罚决定书,给予当事人警告行政处罚。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按要求整改,整改完毕后报请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第二次抽检。
3.原因排查情况。一是消毒柜加热管老化、内部温度不达标;二是消毒时间不够,没能充分消毒;三是餐具送进消毒柜前,没做好防护措施。
4.企业整改情况。一是更换老旧设备;二是严格按规定进行餐饮具消毒,保证消毒时长,做好消毒记录;三是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再出现类似事情发生。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