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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如何研判和筛选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发布日期: 2023-05-15

信息来源: 松滋市人民政府网站

坚持“六个一律取消”

(一)凡是“法无规定”的一律取消;

(二)凡是能够通过个人现有的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

(三)凡是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

(四)凡是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代替的一律取消;

(五)凡是能够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

(六)凡是开具证明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