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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2-04-21

信息来源: 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申请对象

松滋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产业投资建设项目、成片开发的房地产建设项目。

二、联办事项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选验收事项

1.土地核验和规划条件核实;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二)建设单位可以自主选择验收事项

竣工验收质量监督。

三、申请材料

(一)共性材料

1.单体工程联合验收申请表(原件1份);

2.单体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原件1份)。

(二)专项材料

1.单体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单体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

2.单体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单体工程竣工消防查验报告(含规定附件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单体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

无申请材料,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标准规范准备好验收材料,供验收部门在现场核查

四、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和小型(低风险)工业类投资项目、一般工业建设项目单体工程];

6个工作日(其他类型建设项目单体工程)

(不含建设单位补正和整改时间、邮寄时间)。

五、工作流程

窗口(网上)申请→初审受理→审批办结→联合出件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邮寄(免费)送达。

八、咨询电话

0716-6877636

九、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

十、监督投诉渠道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