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松滋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产业投资建设项目、成片开发的房地产建设项目。
二、联办事项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选验收事项
1.土地核验和规划条件核实;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二)建设单位可以自主选择验收事项
竣工验收质量监督。
三、申请材料
(一)共性材料
1.单体工程联合验收申请表(原件1份);
2.单体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原件1份)。
(二)专项材料
1.单体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单体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
2.单体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单体工程竣工消防查验报告(含规定附件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单体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
无申请材料,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标准规范准备好验收材料,供验收部门在现场核查。
四、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和小型(低风险)工业类投资项目、一般工业建设项目单体工程];
6个工作日(其他类型建设项目单体工程)
(不含建设单位补正和整改时间、邮寄时间)。
五、工作流程
窗口(网上)申请→初审受理→审批办结→联合出件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邮寄(免费)送达。
八、咨询电话
0716-6877636
九、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
十、监督投诉渠道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