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场准入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 和投诉举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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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市场准入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
和投诉举报机制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要求,广泛听取各类经营主体的意见建议,发现并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便捷性,着力营造公平竞争、便利高效的市场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将松滋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反馈和处理回应方式公开如下:
一、问题反馈的范围
内容包括我市范围内存在的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违规限制和隐性壁垒。
1.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
2.审批依据法律效力不足;
3.行业壁垒造成准入规则不平等;
4.政府监管能力不足不敢进行审批;
5.违规扩大审批范围、变更或增设审批条件;
6.审批权下放形成区域间市场壁垒;
7.对外地企业设置准入限制;
8.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要求,违规设置外资企业准入限制;
9.因新业态新领域监管空白导致政府在土地、规划、消防等要素保障环节不作为、不予审批或者推诿审批职责;
10.准入要求设置矛盾,互为前置条件;
11.告知承诺制审批要求不清晰、不透明加大经营风险;12.准入标准过高、审批流程过长;
13.无故拖延审批或已经获得审批但政府拒绝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14.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已通报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类似的违规情况;
15.其他违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情形。
二、问题反馈方式
(一)电话反馈:0716-6228400
(二)来访反馈:松滋市新江口街道民主大道169号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03室
(三)电子邮箱:502757174@qq.com
(四)其他渠道:12345、12315
三、反馈问题处理
经营主体反馈问题,由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甄别,并联合相关单位联动处置、协调办理,在收到问题的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反馈经营主体。通过松滋市12345、12315热线电话等渠道反馈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四、问题追溯和回访
经营主体反馈问题办结并反馈经营主体后,由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3个工作日内电话回访经营主体,了解经营主体满意度。
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