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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教育局
中国松滋政府门户网站 www.hbsz.gov.cn
机构类别:政府部门
联系电话:0716-6237154
电子邮箱:szjyj004@tom.com
通讯地址:
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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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 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全市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 (三) 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预算和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方案;协同市财政局统一发放教师工资;负责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贷款和教育援助。 (四) 综合管理全市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负责学校新建、撤并的审批或申报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的相关教育机构的审核、审批、申报和管理工作。 (五) 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全市教育督导职能,负责对各地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关于教育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督导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办学(园)水平的督导评估工作;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六)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和勤工俭学工作。 (七) 主管全市教师工作;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调动调配、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和报批干部;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师的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和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职工的评优表彰和特级教师的评选工作。 (八) 组织全市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自学考试工作;归口管理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九) 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作;负责对外教育交流工作。 (十) 归口管理全市教育对外交流与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来华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教育方面的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工作及港澳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的测试工作。 (十二) 负责抓好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 (十三)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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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6223629 szjyj004@tom.com 纪监室 : 6237164 人事科 : 6237164 计财科 : 6237164 普教科 : 6236887 师职成科:6236887 工会办 : 6236887 督导办 : 6237154 会计核算中心:6236887 |
更新时间:2007-7-27 18: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