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松滋经济开发区于1996年3月经湖北省政府批准设立,属省管开发区,其总体规划面积6.7平方公里,目前,建成区达到3平方公里。
松滋经济开发区是松滋市委、市政府在“调整结构富民、振兴工业强市”发展战略的指导下,重点建设的现代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聚集区、循环经济的示范区、体制创新的先导区和现代化的新城区。为把开发区打造成“政策洼地、服务高地、创业福地”,松滋市给予客商“五免五减半、两零两隔离、一站式服务”的投资优惠政策。仅短短的两年多时间,开发区城东工业园就引进工业项目22个,其中投产企业13家,9家在建,协议投资额达到8.1亿元,已到位资金4.48亿元,初步形成了以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医药化工为特色的主导产业群。
“十一五”期间,松滋经济开发区将以打造品牌特色为基础,以提高规模效益为核心,以提升创新能力为保障,着力实施“嫁接招商、特色产业、技术创新”三大发展战略,到2010年全面完成“三区二轴一景”的建设规划,实现工业产值20亿元,创利税3亿元,安置就业1万人,将开发区建成松滋的经济强区、政策特区和城市新区。
1、按照全市发展规划制定开发区长远的发展战略,并按照发展战略制定开发区近期详细发展规划。 2、负责开发区内的土地规划、开发和建设、土地征地与拆迁工作。
3、负责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和建设规费收缴。
4、负责抓好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搞好落户项目的全程服务。
5、负责对区内企业的指导和管理,协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区内企业与市直各部门的关系。
6、负责处理开发区内的相关社会事务,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7、负责开发区内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安全工作。
8、加强辖区内国有资产的管理,包括对辖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保护和管理。
9、领导或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工作。
10、负责做好开发区内企业和相关单位的党建、宣传与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方面的工作。
11、履行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其它职权职能。联系电话:0716-6210798 传真:0716-6225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