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关于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规定和措施;研究制定科普工作规划,组织建立健全科普工作网络。
(二)组织编制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市重点科技项目攻关计划;统筹管理各项科技专项发展计划,指导并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农业和工业科技进步。
(三)研究提出推进我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和研究制定促进民营科技事业发展的措施,指导全市民营科技工作;指导科研机构的发展,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协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人员相关政策和规定。
(四)研究制定全市科技投入政策措施,确定投资方向和投资重点,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技三项经费、科学事业费和科技外事费及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五)组织提出全市高新技术发展战略与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及高新技术成品和出资入股认定的审核与申报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星火技术密集区,参与管理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作。
(六)研究制定全市科技咨询、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的措施;负责组织全市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攻关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七)归口管理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研究制定全市对外科技交流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对外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审核工作。
(八)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和乡镇科技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工作,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奖励、推广等工作;指导全市技术市场和知识产权协调保护工作;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九)归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和科技信息工作;负责科技统计、科技新闻发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承担市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组织工作;归口管理市人民政府地震办公室。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信息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协调与综合,组织和协调重大科技活动;负责局机关会议组织、秘书事务、科技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信访、文电、议案、提案办理、督办、文印、保密、文书档案等工作;负责科技年鉴及内部资料的编印;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研究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促进民营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管理本局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有关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技术职务、人事档案、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工作;承办党组会议决议、纪要工作;负责系统内党、团、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定、晋升的申报工作。
负责全市各类科技计划的协调平衡和经费配置;负责科技三项经费和专项科技经费的使用和综合管理;负责筹措科技资金;负责管理和监督科技三项经费、科技事业费和科技外事专项经费的使用,编制预决算;负责科技指标、科技统计及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核算及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管理局机关基建计划,监督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承担市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
研究制定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有关措施;组织实施电子与信息自动化、新能源高效节能和新材料等领域的重点高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化计划;组织、申报、实施各类高新技术发展和工业科技攻关、火炬计划、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项目、创新基金等项目;组织指导实话工业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承担辖区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有关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出资入股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三)农业科技科
组织编制全市农业科技发展计划;研究制定全市科技兴农推进方案及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申报实施各级农业重点攻关项目、星火计划;组织实话农业与农业发展方向的重点科技攻关计划;组织指导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工作;负责相关领域工程中心建设;组织推动乡镇企业科技进步和科技扶贫工作;负责组织送科技下乡和农业实用技术的普及推广工作。
(四)成果市场科
负责组织软科学研究;研究提出科技引导和促进社会发展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的工作规划和措施;研究制定全市科普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研究提出促进民营科技发展的规划和措施;指导并组织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减灾、医药卫生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等科技工作;负责科技兴市工作;研究制定全市科技成果管理、奖励、技术市场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研究提出科技成果鉴定、登记、评价、奖励、保密、技术市场、技术进出口等管理办法;研究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政策措施;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鉴定、登记、奖励、统计分析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荆州市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提出全市重大科技成果失言的规划与计划;负责编制全市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荆州市科技进步奖及星火奖等奖项的参评工作;承办全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和颁奖工作;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并负责相关统计工作;负责民营科技机构、科技开发机构的审核;按有关规定处理技术合同仲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保密、成果异议等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省基础研究计划及实施工作;指导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