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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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别:政府部门
联系电话:0716-6224448
电子邮箱:lsj@hbsz.gov.cn
通讯地址:
机构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体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工作;制定全 市粮油流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二)负责全市粮食总量平衡,搞好粮食品种、数量的余缺调剂;组织和落实上级下达的粮食进出口任务;组织和指导全市粮食购销企业与主销区粮食部门、用粮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并信守合同,促进产区粮食顺价销售。
  (三)组织和指导全市粮食购销企业的粮油购销工作,根据市场需求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油),按照顺价销售原则大力促销压库,搞活粮食流通;监督粮食购销企业管好收购资金,确保收购资金封闭运行。
  (四)负责保障军队粮油供给;负责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研究制定粮食在供求失衡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保持全市粮食市场的稳定。
  (五)根据有关粮食法规,对国家粮食购销企业、从事粮食批发经营业务的经营者进行资格审查,加强市场预测、分析和管理,促进粮食有序流通。
  (六)建立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监督、指导粮食储备和农村粮食储备工作,以保证预防自然灾害及调控市场的需要,管好国家、省级和地方储备粮;指导全市粮食购销企业加强粮油安全保管工作,确保粮油储存安全。
  (七)加快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负责全市粮食仓储和流通设施建设的规划、布局和维修,组织和帮助筹措、落实建设资金,搞好全市粮食基础设施建设。
  (八)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推进粮食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培植龙头企业,发展订单粮食,发挥自身优势,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推进粮油科技进步,发展粮食精深加工,促进粮食转化增值;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行业粮食质量标准的贯彻执行及管理工作。
  (九)管理全市粮食财务,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合同及法规,执行全省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计汇总和上报全市粮食财务报表及粮油商品统计报表;受市政府委托,对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管;协助有关部门管好用好粮食风险基金。
  (十)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和劳动工资,组织全市粮食系统的教育和培训。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更新时间:2007-7-30 17:5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