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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2022年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2-04-15

信息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要求,为促进我市各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义务,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有效推动残疾人就业,现就上年度我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松滋市2021年度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集中审核时间

2022年4月15日至6月15日

三、申报资料

1.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申报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残疾人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残疾人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

5.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或组织人社部门的工资核定单;

6.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需提供2021年安置月份的工资发放凭证(实际支付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7.社会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费的有效凭证;

8.所有报审材料均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四、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用人单位通过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进行在线办理(点开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切换区域→部门服务→市残联→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点击在线办理)。

(二)线下申报:由用人单位到新江口街道玉岭南路30号松滋市残疾人联合会(1006室)申报。联系电话:0716-622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