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扫黑除恶大聚焦

@松滋市民,警惕这些非法集资“招术”,附举报电话

发布日期:2022-01-21

信息来源:松滋市人民政府网站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提防您身边的非法集资

市民朋友们:

春节临近,喜意来了,为了帮助大家守好钱袋子,松滋市处非办特别提醒您:提高警惕,抵制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近年来,不法分子以投资(咨询)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电子商务公司、网络科技公司、消费返利平台等为依托,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支持实体企业发展等旗号,以高息为诱饵,利用名人代言、在公开媒体发布虚假广告,或在街头巷尾散发传单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也有的通过亲戚朋友“口口相传”、“熟人介绍”的方式,误导欺骗群众,非法吸收甚至诈骗公众资金,致使不少人上当受骗,给参与集资的个人和家庭造成巨大伤害,严重影响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法律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遭受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随着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案件处置工作力度,我市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有所遏制,但是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然不能放松警惕,当前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花样频出,但“万变不离其宗”,总体来讲非法集资呈现以下形式和特点,请广大市民保持警惕:

1.明显超出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金融监管部门核发的金融牌证。

2.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买黄金送黄金拉人头返利等方式,以“零元购物”“购物返本”“消费返利”“购车返现”“消费等于赚钱”“看广告赚外快”“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打时间差,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


3.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数字超市”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互联网金融、私募入股、虚拟数字货币、区块链、扶贫、慈善、互助、理财、投资咨询、财富管理、担保、金融信息服务等名义聚集资金,许诺高额回报,无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文书,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

5.假借实体项目、交易所、合伙人或原始股进行非法集资。

6.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农民合作社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

8.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

9.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推介“投资理财”广告,尤其以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10.通过群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推销“投资项目”“理财产品”,同时招揽社会公众参加在宾馆、会展中心、写字楼举行“投资”推介会。

(以上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天上不会掉馅饼,躺赚钱财是陷阱”,松滋市处非办郑重提醒广大居民:非法集资隐蔽性强、损害性大!请您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自觉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不盲从宣传广告,不听信他人诱导,不眼红高额回报,不落入陷阱圈套。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提供线索,我们会严格保密,并根据线索的价值和查处成效予以奖励。

举报(咨询)电话:

松滋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

0716—6217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