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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查处63件农村“微腐败”案件

发布日期: 2021-04-07

信息来源: 中国松滋政府门户网站

“王某某在担任夹马槽生态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兼出纳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挪用该合作社资金归个人使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日前,我市陈店镇纪委利用查处的“微腐败”案例开展以案说纪说法。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是村民群众的切肤之痛,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拦路虎”。今年来,市纪委监委将监督的“放大镜”对准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强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以有效的监督助力乡村振兴。

市纪委监委采取现场督办、发函督办等形式,加强压力传导,督促17个乡镇、街道纪委将查处乡村振兴领域的“微腐败”作为重点。同时对全市8个审查调查协作区进行调整,针对疑难、复杂的案件由协作区进行查办,形成惩腐合力。认真开展乡案县审,着力提高乡镇纪委查办“微腐败”案件的内在质量。

据统计,截至4月初,我市查处各类“微腐败”案件63件,其中乡镇纪委查办41件。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查处的‘微腐败’案件,督促认真开展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工作,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市纪委监委一名分管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