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审核事项 | 提交的主要材料 |
1 | 拟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请表 2.税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审查报告 3.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4.陈述申辩笔录或听证笔录 5.其他相关文书及证据材料等 |
2 | 税收保全措施 |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请表 2.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文书 3.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 4.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相关材料 5.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 6.纳税人应纳税款信息以及纳税人银行账户情况或资产状况 7.其他相关文书及证据材料等 |
3 | 税收强制执行 |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请表 2.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 3.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或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 4.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 5.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6.陈述申辩笔录 7.其他相关文书及证据材料等 |
4 | 税款数额较大超过30万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 |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请表 2.相关文书及证据材料等 |
注:县以上税务机关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明确本清单中“数额较大”
的具体标准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