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松滋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和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在“多测合一”基础上申报联合验收的不动产首次登记。
二、联办事项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选验收事项
1.土地核验和规划条件核实;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4.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
(二)建设单位可以自主选择验收事项
1.竣工验收质量监督;
2.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竣工核实验收及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3.验登合一。
三、申请材料
1.《联合验收结果告知单》;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信息通过系统共享获取,无需提供复印件)。
四、办结时限
自出具《联合验收结果告知单》之时起在90分钟内且于当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五、工作流程
竣工测绘→窗口申请→审核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99号
财税﹝2019﹞45号
自然资源登记函﹝2021﹞2号
松营商办函﹝2022﹞4号
标准:住宅、车库、车位、储藏室:80元/套
非住宅:550元/件
(小微企业可承诺免收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企业之间转移免收登记费)
七、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邮寄(免费)送达。
八、咨询电话
0716-6877636
九、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
十、监督投诉渠道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12345
松滋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建设工程“验登合一”服务指南.docx